关于临沂市第二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临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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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市第二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2016-06-27 点击:[]
关于临沂市第二十二次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规定和《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临沂市第二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临沂市个人和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著作、文章、课题项目、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5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以及经过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研究报告(市级社科结项课题必须为优秀课题)、被市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成果等(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过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已经获得省市级以上权威部门奖励的成果不得参报。往年已参加过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重复申报和重复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五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采取各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市评奖办书面材料审核、组织客观赋分审核、专家评选会议评选、市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到市社科联网站下载填报《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等成果申报材料。要注意选准学科门类,共分政治学组(含法学)、经济学组、社会学组、文史学组(含文学语言)、教育学组等五个学科组,如果填报不准确,市评奖办有权调整。如实填写后,按要求备好成果原件、复印件、参评成果有关情况等相关材料,向作者所在的社科类社会组织、大中专院校科研处室(科)或教研室、市直部门单位相关负责科室申报,全市各级中小学作者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市教育局教科研中心申报,县区作者(中小学除外)向所在县区社科联申报(经开区、高新区、临港区的作者向所在区党工委宣传部申报)。市评奖办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申报成果。
外文论文和著作需要填写《外文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和著作摘要表》。外文论文需要另报全文的汉语译文;外文著作需要另报1万字的汉语译文重要观点摘要。外文论文和著作书面申报前,务必经申报作者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认真审读全文或全书,严格把关,绝不能出现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观点和言论,所在单位需要开具证明,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
1、报送书面材料。
(1)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另一份做匿名处理,将作者单位、姓名等有关信息涂黑直至辨认不出。
(2)提供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其中论文、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一份成果原件、一份成果匿名复印件;著作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一份匿名处理后的原件。匿名是指将成果中的作者单位、姓名等涂黑直至辨认不出,如果有故意遗漏或涂不严实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3)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其中需提供一份匿名材料,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支撑材料作为客观赋分的主要依据,申报者要尽量提供充分,内容主要为本成果的反响情况(包括被转载、引用、书评、兼评、消息、市级以上单位采用、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科普类著作印数等。国家级、省级及市级以上单位采用和大型企业采用的成果,均需提供被采用的文件、讲话稿、方案等实物原件,并在提供的实物原件中标注被采用内容;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要提供领导批示复印件和有关单位有效证明)。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等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或反响最大的)一项成果作为支撑材料;课题以论文形式结项的,以其最高级别刊物正式发表的(或反响最大的)一篇论文作为支撑材料,其它材料不再作为支撑材料报送。对课题本身符合规定的领导批示和采用证明,可以作为支撑材料。
(4)由市级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市评奖办审核后退还)。
(5)《外文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和著作摘要表》一式两份(其中需提供一份匿名的,匿名要求及方法同上)。
(6)提供著作成果验证证明。著作申报者在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物数据中心)(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
(7)提交承诺书。申报者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申报成果重复率承诺书、著作CIP核字号承诺书。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20%,著作和课题项目重复率不得超过30%,个人填写承诺书,超过规定比例的不得申报。市评奖办对申报成果进行抽查,重复率超过规定或弄虚作假的,通报申报者所在单位,取消五年参评资格。
(8)以上所有材料要于7月20日前报组织推荐单位。
2、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单位(包括社科类社会组织、大中专院校、市直部门单位、市教科研中心、县区社科联或经济区、高新区、临港区党工委宣传部)要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申报条件、匿名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市评奖办。
四、申报时间
作者向组织推荐单位申报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至7月20日。各单位组织推荐的书面成果及相关材料要于7月30日前报到市评奖办。
五、其它事项
1、评奖通知、评选表、外文表(外文成果需要填写)等均可在市社科联网站“临沂社科在线”下载中心下载。
2、成果申报者在申报书面成果的同时需将《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的电子稿发送到组织推荐单位,组织推荐单位在组织审查后,统一发送到市评奖办电子邮箱lysklxhb@163.com。
3、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登春
联系电话:8727633 8727632
通讯地址:临沂市文化中心A座1215室市社科联学会部
附:
1、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
2、外文论文或著作证明及论文译文或著作摘要
3、承诺书
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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