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科奖评选创新机制确保公开透明-临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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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科奖评选创新机制确保公开透明

2015-02-11  点击:[]

   临沂市社科联在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中,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重点整改事项“社科评奖不够公开透明”问题,积极主动探索创新评选机制,从严从实狠抓问题整改,自始至终坚持公开透明,保证了评奖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至9月29日,整个评选工作基本结束,共评出各类奖项112项,其中一等奖14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72项。
  围绕机制创新,调整了组织领导机构,将临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增加到90名,从中随机抽调24人参与评审,最大可能的避免了“熟人评、评熟人”问题。不断完善成果评价机制。从去年开始,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全市社科界广泛征求健全完善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的意见建议,重点在增强客观性、减少主观性、保证公正性上进行修改,增减相关条款10余项。参评成果实行匿名制,隐去参评成果作者姓名和单位,防止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徇私情、送人情。同时要求各学科组在评奖中发扬学术民主,共同审读、民主协商,对于有较大争议的作品要反复推敲,切实对申报成果负责。进一步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成立社科评奖监督委员会,主动邀请市纪委派驻组领导任主任,全程参与监督。评奖过程中实行集中封闭评选,统一收存手机,特别是在一等奖投票确认环节,由市纪委派驻组领导任监票人,现场监督填票、投票和计票工作,现场向全体评委宣读投票结果,并且依据《评奖办法》,否决了一项未超过三分之二评委表决的一等奖候选成果,否决了一项与特别贡献奖标准尚有差距的成果,虽然今年的特别贡献奖空缺,但做到不降格以求,保障了奖项设置的科学性。当前,本年度社科奖评选工作已进入结果公示阶段,此阶段还将实行异议受理和责任倒查制度,如果有个别成果产生重大异议,将组织对该项成果进行重新评议;如果有评委被举报存在送人情、徇私情问题,将取消其今后的评委资格。
  通过一系列的机制创新,今年的社科优秀成果奖全程体现了公开公正和透明。那些过得硬、有水平的成果被客观公正地评选出来。尤其是突出了对研究性、应用性成果的选拨,将有利于引导广大社科工作者更加关注实际工作,更加重视对现实问题的分析与探讨,以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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