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社科联、市社科院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6年度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就有关结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的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临沂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2、经批准可以推迟结题的2015年度临沂市社会科学研究立项课题。
二、报送材料
1、研究成果: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
2、成果摘要:简述本课题的主要内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创新点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3、结题鉴定评审书:请在临沂社科在线网站(www.ymsk.cn)下载,只打印前2页,正反面打印。
4、查重报告:申请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网、维普网、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30%,否则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研究成果、成果摘要和查重报告各一份,结题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市社科联电子信箱:lysklxhb@163.com。
三、有关要求
1、请于 2016年11月18日-20日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各县区的课题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县区社科联,由县区社科联集中报送;各高校、党校、职业院校的课题,由所在单位社科(科研)处(室)集中报送。因特殊原因不便集中报送的,可单独报送市社科联(支持快递方式)。
3、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要在规定报送时限之前(11月20日)提出延迟结题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上年度未申请结题鉴定但写出延期申请的,或未通过结题鉴定(指“暂缓解题”的课题,“不予结题”的除外)的,可申请参加本年度的结题申报,仍未通过结题的,该课题不再受理,并做撤项处理;上年度未申请结题鉴定,也未提报延期申请的,本年度不再受理,做撤项处理。
4、报送的研究成果必须资料翔实,有科学依据、问题分析、对策建议,文字应在6000字以上。课题研究内容与立项课题题目不相符者不予鉴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课题立项资格:课题研究成果中发现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者;未按时完成已立项课题且未提交推迟结题申请者;课题完成质量欠佳未通过鉴定者。
本次结题鉴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 系 人:李登春
联系电话:8727633
地 址:北城新区市文化中心A座1215室
临沂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临沂市社会科学院
2016年11月1日